2007年6月2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重庆: 法律援助为群众挽回10亿元
郭立

 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司法局获悉,近十年来,全市已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400多件,受援受益群众近43万人次,累计为受援群众挽回和取得经济利益近10亿元,维护了贫困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  近十年来,重庆市和各区县共建立了41个法律援助机构,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,初步建成三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。从今年起,重庆市将按照每件1100元的标准拨付法律援助办案经费。据测算,实现“应援尽援”目标后,重庆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将达到2.5万至3万件。重庆市政府决定,由市财政和各区县财政共同负责,每年拨款3000万元左右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郭 立)